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國務院各部委、各直屬機構:
為了加快鐵路建設,保證經(jīng)濟持續(xù)增長,國務院決定提高鐵路貨物運價。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,鐵路貨物運價每噸公里提高一分五厘,即:每噸公里由三分八厘五提高到五分三厘五。國家鐵路(含運營臨管錢)運輸?shù)呢浳铮r用化肥和農藥繼續(xù)執(zhí)行現(xiàn)行運價外,一律提價。對農用平價柴油和農用薄膜的運價,也按調整后的運價執(zhí)行,如確有困難,由鐵道部返回部分提價款。此次鐵路貨運提價收入,全部用作鐵路建設基金。
二、在統(tǒng)一運價之外征收鐵路建設(貨運)附加費的試點,目前只在國務院已批準的地區(qū)進行,暫不擴大試點范圍。凡未經(jīng)國務院批準而擅自決定征收鐵路客貨運附加費的地區(qū),要一律停止征收。
三、鐵道部要下大力解決以車謀私、以票謀私等行業(yè)不正之風問題,嚴禁計劃外車皮加價,取締在鐵路運輸中存在的各種亂集資、亂攤派。
四、鐵路運輸?shù)膬r格和雜費管理權限一律以《鐵路法》和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公布的價格管理目錄為準,對于越權定價、亂加價、亂收費的,物價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認真查處。
五、鐵路貨物運價提高以后,各級人民政府、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控制連鎖反應,切實安排好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應,各行各業(yè)都要努力消化貨運提價的影響,努力保持物價的基本穩(wěn)定。
六、為了保證鐵路貨運提價方案順利實施,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服從大局,做好工作,今年下半年不要安排其他提價項目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
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六日
發(fā)布部門:國務院 發(fā)布日期:1993年06月26日 實施日期:1993年06月26日 (中央法規(guī))
|